一則關于“老板要炒掉在朋友圈曬加班的人”的討論引發熱議。從表面看,這似乎是企業內部的管理問題,但一旦涉及解除勞動合同,就必須置于法律框架下審視。以下從法律角度,對這一問題進行解析。
一、員工朋友圈曬加班,是否構成可被解雇的“嚴重違紀”?
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條規定,勞動者“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”的,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。因此,關鍵點在于:
二、老板單方辭退的法律風險
如果公司僅憑老板個人好惡或口頭指令,在沒有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作為依據,且員工行為未達到“嚴重”程度的情況下,強行以“曬加班”為由解除合同,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。
依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四十八條和第八十七條,員工有權要求:
三、給員工與企業的建議
對員工而言:
1. 了解規章制度:仔細閱讀公司有效的規章制度,了解關于保密、社交媒體使用、公司形象維護等方面的具體規定。
2. 注意言論邊界:在朋友圈等社交平臺發表與工作相關的內容時,應避免泄露商業秘密、客戶信息,或發表可能被認定為詆毀公司、團隊的不實言論。單純展示工作狀態(如加班)雖屬個人自由,但也需考慮公司文化和潛在影響。
3. 保留證據:如果遭遇不當解雇,注意保存好勞動合同、工資流水、解雇通知(書面或微信、郵件等記錄)、公司規章制度、朋友圈截圖等所有相關證據,為可能的勞動仲裁或訴訟做準備。
對企業而言:
1. 制度先行,合法合規:若希望對員工社交媒體行為進行管理,應建立內容合法、程序民主、公示告知的規章制度。條款需具體、明確,并說明禁止性行為及相應的后果。
2. 管理方式應合理審慎:對于員工“曬加班”這類行為,管理重點應放在探究其背后的原因——是工作效率問題、工作量分配問題,還是企業文化導向問題?簡單粗暴的“一刀切”辭退,不僅可能違法,更會挫傷員工積極性,損害雇主品牌。
3. 解雇決策須依據充分:解除勞動合同是最后且最嚴厲的處罰手段,必須有堅實的事實依據和法律(或合法規章制度)依據,并遵循法定程序,否則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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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“看不慣”員工在朋友圈曬加班,與能夠合法地“炒掉”該員工,之間存在巨大的法律鴻溝。勞動關系的解除必須嚴格遵循《勞動合同法》的規定。企業行使管理權不能任性而為,而員工在行使個人言論自由時,也應具備基本的職業素養和法律意識。在法治環境下,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需要雙方在權利邊界內審慎行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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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24 13:59:38